•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3-01-27    凌华教育
  •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分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单位及需求计划

    此次招聘的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所属事业单位共7家。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12个岗位15人。

    招聘单位情况、岗位名称、人数和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

    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3年7月底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进行把握,以招聘单位审核结果为准。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核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2月1日9:00-2月8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院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2月1日-2月9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 2023年2月1日9:00-2月10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将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月15日9:00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笔试分占40%、面试分占60%计算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如届时因不可抗拒因素影响需要调整考试时间的,以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所发布通知为准。

    时间、地点:2月18日 9:00-11:30,杭州市内。

    科目:《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题型为案例分析题和作文题,满分100分。

    成绩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者不能入围面试。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采用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一般包括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录用相关环节的工作办法进行。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有不合格的,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三、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主要信息将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招聘)公布,供应聘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在该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0571-87056471;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机关纪委:0571-87056291。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安排。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各单位联系电话:

    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中心:0571-85213802;

    浙江省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0571-87633951;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与宣传中心:0571-85116679;

    浙江省人事教育指导服务中心:0571-88394292;

    浙江省人才市场:0571-88395065;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0571-85216997;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0571-85118006。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附件: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招聘计划表.doc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