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中共临海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 发布时间:2023-01-27    凌华教育
  •  中共临海市委党校是市委直接领导下的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是公益一类全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创建于1952年,至今已有70多年的办学历史。

    为适应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15〕140号)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校202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财政补助事业编制专职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9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9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学位要求: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硕士及以上学位。

    4.专业要求:所学专业学科门类为经济学、法学、哲学、历史学、管理学。

    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用于报名的学历证书须取得学历认证,招聘要求所列的专业指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报考人员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专业,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与学历认证结果不一致,以学历认证为准。国内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为依据,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依据。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具有较强的实证研究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事业心、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教学和科研工作。

    6.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含)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2023年1月19日(含)。在国(境)外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还须在2023年1月19日(含)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省级优秀毕业生;②就读研究生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一等奖学金1次或二等奖学金2次及以上;③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北大核心或CSSCI最新版期刊上发表过学术论文(包含导师是第一作者、本人是第二作者,下同);④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复合影响因子0.2以上的期刊上发表过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⑤经济学类专业毕业生,并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复合影响因子0.2以上的期刊上发表过经济类学术论文;⑥博士研究生,并取得相应的博士学位。

    上述奖学金取得时间和论文发表时间截止2023年1月19日(含),省级优秀毕业生取得时间截止2023年7月31日。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中共临海市委党校招聘教师报名表》;

    (2)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材料的扫描件;其他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件的扫描件;

    (3)提供不少于2篇代表个人学术水平的文章的扫描件或电子版;

    (4)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电子版。

    以上材料以“姓名+应聘临海党校教师”命名并打压缩包发送至电子信箱(lhdxbgs@163.com)。

    3.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2月24日。

    (二)初审

    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如果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取消招聘计划。

    (三)招聘方式

    对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组织考试,考试由我校组织实施,考试形式、地点、时间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签约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签约人员,拟签约人员可与我校办理签约手续。

    (五)体检、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2.体检、考察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如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可视情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录)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linhai.gov.cn/col/col1468718/index.html)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录)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校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遇上述情况时可视情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其他

    1.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毕业的人员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2.考试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需携带报名时提供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材料等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违反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聘(录)用资格。

    4.被聘(录)用人员在我校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5.博士研究生被聘(录)用的按政策享受安家补助和房票。

    6.招聘期间遇上级有关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7.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人力社保部门监督。

    四、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临海市大洋街道秀野中路599号办公楼305室

    邮编:317000

    联系人:池老师

    电话:0576—85159145

    传真:0576—85672520

    E-mail:lhdxbgs@163.com

    临海地处浙江东部沿海、长三角经济圈南翼,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宜居城市,经济实力和综合竞争力位居全国百强县,是一座融千年古城深厚底蕴、江南名城秀丽山水、现代城市繁荣昌盛为一体的城市。我校历史悠久,实力较强。目前新校园已建成启用,占地91亩,建筑面积4.3万平方,总投资约2.67亿元。将打造成一所设施完善、环境优美、实力雄厚、人文和合,有影响、有“温度”的区域性中心党校。欢迎各位有志之士报考,共创我校灿烂的明天!

    本公告由中共临海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附件:中共临海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中共临海市委党校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