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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有关规定,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台州妇女儿童医院)决定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普通卫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台州妇女儿童医院)前身为台州市妇幼保健院,是公益二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2016年5月,台州市人民政府与温州医科大学达成战略协议,授权原台州市卫计委与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育英儿童医院正式签约,合作共建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台州妇女儿童医院),又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育英儿童医院台州院区。
医院总规划用地面积为120亩,规划床位为800张。定位为三级甲等现代化专科医院,医院开设儿科、妇科、产科、生殖医学四大学科群,开设儿童内科、儿童外科、儿童康复科、儿童保健科、妇产科、产前诊断中心实验室、放射影像科、耳鼻咽喉科、超声影像科、眼科、口腔科、重症医学科、皮肤性病科、精神科、病理科、乳腺外科、麻醉与围术期医学科、全科医学科等科室,全面提供围绕妇女儿童健康、围产保健、安全分娩等全生命周期的健康和医疗服务。
二、招聘计划与条件
(一)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2名。具体岗位、人数等详见附件,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sj.zjtz.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2.台州人才网(www.tzrc.cn);
3.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sjkw.zjtz.gov.cn/);
4.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台州妇女儿童医院)官网(http://www.wmuwch.com),为发布本次相关招聘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的义务;
3.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户籍不限;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条件,以《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台州妇女儿童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普通卫技人员计划表》(附件)为准,其中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学位须与所要求的学历相对应。
6.报考对象若为台州市范围内医疗卫生健康机构在编正式人员需取得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7.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情形。
(三)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各招聘岗位所列的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接受应聘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相对应。
三、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8日8∶00-5月21日17∶00。
报名系统网址:http://rs.wzhealth.com/fey/RecruitList。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5月22日8:00-5月23日17∶00。
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通过网上平台反馈理由。
已注册报名人员登录网络报名系统可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再进行改报名。
3.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5月27日8∶00-5月30日17∶00。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负责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笔试。
资格复审将在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台州妇女儿童医院)行政楼324室进行。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不再具备笔试资格。
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有效身份证件和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在编正式人员需要出具)等原件及复印件。除按上述要求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委培生还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二)公布岗位核减公告
报名人数不足附件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其中拟招聘计划人数为1名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台州妇女儿童医院)官网(http://www.wmuwch.com/)上公布。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准考证》发放及笔试相关安排将于2022年5月31日在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台州妇女儿童医院)官方网站公布,具体内容以公告为准。
四、考试时间和科目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占50%,面试占50%,由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台州妇女儿童医院)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时间
另行通知,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官网公告和《准考证》。
(二)笔试科目
各岗位的笔试科目详见附件,笔试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与网上报名时一致),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
五、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附件中规定的入围面试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届时在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台州妇女儿童医院)官网上公布。
六、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七、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亦相同,则需另行复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分数比例+面试成绩×面试分数比例。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同时在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台州妇女儿童医院)官网上公布考试成绩及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八、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台州妇女儿童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台州妇女儿童医院)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招聘单位提出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各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九、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送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拟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以及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22年10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上述情况,由招聘单位提出,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一次。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一律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注意事项
(一)年龄、工作经历计算至2022年5月7日(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5月7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招聘岗位所需的资质证书、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意见(在编正式人员需要出具)及其他有关证书(证明)等取得时间截至2022年5月7日。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社保缴纳凭证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属于勤工俭学,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二)招聘计划表中未提及但有执业资格准入要求的岗位须在录用两年内取得准入资格,否则可解除聘用合同。
(三)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国家公务员局2021年9月17日发布)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四)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需要出具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应及时补办或携带有效期内的护照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五)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六)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七)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
(八)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台州妇女儿童医院)组织人事科教科(0576-88600798)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十一、监督与咨询
(一)监督
台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组:0576-88320661。
台州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6-88511069。
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教处)0576-88536397。
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台州妇女儿童医院)党政综合办0576-88200255。
(二)咨询
各岗位招聘的有关信息、报名手续、招聘进展情况等有关具体情况请联系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台州妇女儿童医院)组织人事科教科,电话:0576-88600798;传真:0576-88707780;邮箱:wmuwchzrkk@163.com;联系人:方老师、黄老师。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葭沚街道智谷路199号;邮编:318000。
本公告由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台州妇女儿童医院)组织人事科教科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附件: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台州妇女儿童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普通卫技人员计划表.docx
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台州妇女儿童医院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