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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文件规定,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台州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校,2021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坐落在新兴的滨海城市——浙江台州。
学校分椒江、临海两地三校区办学,总占地面积1670余亩、建筑面积约58万平方米。学校现有14个二级学院,55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教职工1700余人。
二、招聘计划与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辅导员27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工作踏实肯干,服务和合作意识强;具备在高等院校从事相关工作的知识水平和能力;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2.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0周岁(1992年6月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校工作经历者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1990年6月6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为35周岁(1987年6月6日及以后出生)。
3.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要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
4.获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时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并有一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或辅导员工作经历。
6.工作经历计算至2023年6月6日,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以及相应的社保缴纳凭证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属于勤工俭学,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 rsj.zjtz.gov.cn “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2.台州学院网站(http://www.tzc.edu.cn,“人才招聘”栏目)。
其中,台州学院网站作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从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6月27日,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材料:《台州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个人简历、身份证、硕士学历学位(含国外、境外学位的教育部认证)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个人信息汇总表(附件3)、中共党员证明(附件4)及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附件5)、其他符合岗位条件的证明。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应聘者需将报名材料统一发至邮箱tzxyzp@163.com。
3.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报名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在台州学院网站公布(不再电话通知)。本次招聘所有岗位报名成功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如有需要可通过公布的联系电话查询原因。
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及面试组成,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
1.笔试:笔试时间为7月5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本次招聘所有岗位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将在台州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不再电话通知)。
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综合知识和技能(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结果及面试有关安排将在台州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并电话通知入围人员。
2.资格复审:面试前先须进行资格复审,时间为7月6日(星期四)9:00-11:00,具体地点安排将在台州学院人事处网站另行公布。入围面试人员需准备《台州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个人简历、身份证、硕士学历学位(含国外、境外学位的教育部认证)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共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或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备查。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
3.面试:面试时间为7月6日(星期四)13:00-18:00,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将在台州学院人事处网站另行公布。辅导员岗位主要考查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1.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遇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亦相同,则采取面试加试,按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者在办理进人审核手续之前有放弃聘用资格者,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台州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各岗位拟聘用人员根据部门及二级学院用人要求,由学校统一安排。
拟聘用人员需要在拟聘用公示后3个月内完成入职手续,因个人原因不按时入职的人员,终止一切进人手续,视同主动放弃。
聘用人员使用报备员额编制,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咨询和监督
(一)咨询
对招聘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学院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联系电话:0576-88660363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1139号人事处
(二)监督
台州学院纪检监察室:0576-88665794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6-88511069
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附件:1.台州学院2023年辅导员招聘计划一览表(2).xls
台州学院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