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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台州市委党校(台州行政学院)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岗位
事业编制副科级领导1名。
(二)选聘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行政编制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编制人员以及事业单位(不受财政经费预算方式限制)在编在职正式人员。
(三)选聘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事业心和责任心强,肯吃苦,能奉献,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2.从事综合文字工作2年以上,具备较强的思考研究能力和表达能力,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公务员或者参公管理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4年;
(2)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需担任八级管理岗位领导职务或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4年;
(3)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或者4年以上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任职经历。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在1990年5月17日以后出生,担任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的人员,可放宽至1987年5月17日以后出生。
4.历年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岗位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工作时间计算截至2023年5月17日。
5.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予选聘。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7日至5月26日。
2.报名要求:本次选聘采取网络报名,报名电子邮箱为:tzswdx@126.com,联系电话:88589660,88585086。
报名人员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职称资格证书、岗位任命文件的扫描件,《中共台州市委党校(台州行政学院)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近期2寸免冠照片电子版,打包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请在报名邮件主题中注明“选聘+姓名”,并来电确认)。
参加笔试前需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如不能提供者,则取消考试资格。面试前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如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与选聘计划数的比例不足6:1的,取消该选聘计划。
(三)笔试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现场参加笔试人人数与选聘计划数的比例不足3:1的,取消该选聘计划。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需选聘计划数1:6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选聘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入围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如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察
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和遵守宪法法律等情况,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岗位适应度等。
市委党校校委会根据考察情况进行综合比选择优确定。如无适合岗位匹配人选可终止选聘工作。
(七)公示
综合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由校委会会议研究决定拟选聘人选,在党校网站“公告公示”栏公示。
(八)调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三、其他
(一)本次公开选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zjtz.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2.中共台州市委党校网站(http://www.tzswdx.gov.cn/,“公告公示”栏);
选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在党校网站“公告公示”栏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二)对选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党校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台州市委党校(台州行政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中共台州市委党校(台州行政学院)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中共台州市委党校(台州行政学院)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