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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市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玉环市编办、民政、司法、财政、人力社保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玉环市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玉司〔2019〕47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玉环市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性质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是指在市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和社区矫正执法中队,从事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相关辅助工作的编外用工人员。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4名。报考人数与招聘职数之比不足3:1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社区矫正工作,乐于奉献,品行良好;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3日及以后出生),但具有社区矫正、法律专业文凭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4.具有玉环市户籍(以2023年2月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生源地为玉环市的人员(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的户口所在地)。
5.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至2月1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玉环市司法局政治处(玉环经济开发区科技大楼B栋1305室)。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报名表》填写后打印(不能手写),信息填写需真实、完整、准确。贴好近期拍摄的本人免冠、正面一寸照片,并在《报名表》的诚信声明栏亲笔签名。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
①按上述要求填写的报名表1份;
②和报名表所贴同底照片1张;
③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户口簿原件,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页面复印件1份;
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登录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打印《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⑦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除带齐上述要求的证件(证明)和材料外,还需带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原件。委托书需手写,亲笔签名,并在名字上加按手印。
五、资格审查
市司法局将对报考人员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闭卷,共1个科目。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社会工作实务、社区矫正业务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加分内容(加分最多不超过15分):
(1)具有社会工作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加10分;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加5分;
(2)具有法学、社区矫正专业学历的,加5分;
(4)具有1年及以上社区、人民调解、法律等工作经历的,加5分;其中5年以上的再加5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笔试及加分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不足比例的按实数进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各项成绩乘以权重之和合成为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采取调阅档案、到公安派出所进行户籍调查、到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社区)考察谈话的方式进行考察。考察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考察通用标准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在公示前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他事项
1.经考试聘用的,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
2.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联系咨询电话:0576—87235506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玉环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玉环市司法局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