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玉环市司法局编外用工人员(社区矫正 社会工作者)招聘公告
  • 发布时间:2023-02-07    凌华教育
  • 为加强我市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玉环市编办、民政、司法、财政、人力社保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玉环市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玉司〔2019〕47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玉环市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性质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是指在市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和社区矫正执法中队,从事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相关辅助工作的编外用工人员。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4名。报考人数与招聘职数之比不足3:1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社区矫正工作,乐于奉献,品行良好;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3日及以后出生),但具有社区矫正、法律专业文凭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4.具有玉环市户籍(以2023年2月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生源地为玉环市的人员(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的户口所在地)。

    5.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至2月1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玉环市司法局政治处(玉环经济开发区科技大楼B栋1305室)。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报名表》填写后打印(不能手写),信息填写需真实、完整、准确。贴好近期拍摄的本人免冠、正面一寸照片,并在《报名表》的诚信声明栏亲笔签名。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

      ①按上述要求填写的报名表1份;

      ②和报名表所贴同底照片1张;

      ③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户口簿原件,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页面复印件1份;

      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登录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打印《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⑦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除带齐上述要求的证件(证明)和材料外,还需带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原件。委托书需手写,亲笔签名,并在名字上加按手印。

      五、资格审查

      市司法局将对报考人员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闭卷,共1个科目。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社会工作实务、社区矫正业务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加分内容(加分最多不超过15分):

    (1)具有社会工作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加10分;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加5分;

    (2)具有法学、社区矫正专业学历的,加5分;

    (4)具有1年及以上社区、人民调解、法律等工作经历的,加5分;其中5年以上的再加5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笔试及加分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不足比例的按实数进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各项成绩乘以权重之和合成为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采取调阅档案、到公安派出所进行户籍调查、到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社区)考察谈话的方式进行考察。考察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考察通用标准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在公示前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他事项

      1.经考试聘用的,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

      2.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联系咨询电话:0576—87235506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玉环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表  


                                                                                       玉环市司法局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