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中共临海市委组织部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公告
  • 发布时间:2022-11-02    凌华教育
  •     因工作需要,中共临海市委组织部及下属事业单位拟面向临海市范围内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聘)岗位及名额

    从事组织人事岗位工作人员2名,其中中共临海市委组织部综合管理岗位1名,行政编制;临海市干部档案和党员服务中心综合管理岗位1名,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

    二、选调(聘)对象及条件

    中共临海市委组织部综合管理岗位要求为:临海市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临海市干部档案和党员服务中心综合管理岗位要求为:临海市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或临海市范围内财政全额补助(全额拨款)事业在编在岗人员。选调(聘)对象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热爱组织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综合及口头表达能力,事业心责任感较强,勤恳敬业,吃苦耐劳,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

    4.新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具有3周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且在现单位工作满2周年;镇(街道)新录用的公务员,须具有镇(街道)5周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且在现单位工作满2周年;新录用公务员与招录机关签订最低服务工作年限的,按协议执行。新录用的全额事业人员在原单位工作须满3周年且在现单位工作满2周年;镇(街道)全额事业人员在镇(街道)服务期须满5周年且在现单位工作满2周年。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2022年11月4日(含)。

    5.要求男性,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聘):

    ①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④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⑤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聘)的情形。

    三、选调(聘)程序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及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个人自荐的如进入面试环节,需在面试前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后择优录用,并办理调动手续。

    1.报名:2022年11月4日至11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2:00至5:00。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选调(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中共临海市委组织部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A4纸正反面打印)。同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并附复印件1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地点:中共临海市委组织部办公室(临海市东方大道99号,市行政大楼1301室,联系电话:0576-85112269)。

    2.资格审查。中共临海市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选调(聘)考试。如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与拟选调(聘)人数比例不足3:1,则取消选调(聘)计划。

    3.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不与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

    4.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未达到合格分的考生,不进入选调(聘)后续环节。

    5.考察、体检。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分以上,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1:1比例确定选调(聘)职位的考察对象。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中共临海市委组织部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综合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对象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有关标准执行。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考察结论不宜录用或体检不合格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视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公示、调动。综合成绩、考察、体检等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聘)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聘)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以中共临海市委组织部解释为准。


    附件:中共临海市委组织部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