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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临海市国有企业机构编制和用工管理办法》(临政办发〔2015〕43号)相关规定和临海市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临海市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公司下设1家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外包、人才中介、人力资源开发等。公司建立了规范而系统的管理体系,依托专业的服务和“客户优先”的精神发展各项业务,客户主要集中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医疗、生产制造、电力等行业和领域。
单位地址:临海市河阳路319号人防大楼。
二、招聘原则与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职位进行招考。
三、招聘岗位和计划
(一)聘用性质:国企编制员工。
(二)岗位及人数。财务岗位1人,人力资源岗位1人,详见附件一。
四、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1、户籍要求:限台州户籍。凭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以2024年6月2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24年6月25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对户籍有要求的岗位。符合户籍不限条件的报考人员落户时间不作要求。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2、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年龄、工作经验等要求详见附件一。
3、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上述招考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工作岗位所需的义务,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品行端正,吃苦耐劳;
(3)身体健康。
4、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报考人员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②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④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由临海市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未达比例取消招聘计划人数。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报名者应提供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临海市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二)、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户口簿首页和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页面、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单位工作经历证明(附件三)、劳动合同(派遣合同)和浙里办打印的纸质社保证明】。材料不全者按不符合报考条件处理。报考人员须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5日—2024年6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如报考人数未达到报名要求比例的,可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具体时间另行公告。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6月25日—2024年6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地址:临海市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临海市大洋街道河阳路319号人防大楼18楼1821室)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职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入围面试对象放弃面试,可在面试开始48小时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相应递补。总成绩按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计算(各占50%)。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笔试科目:财务岗位笔试科目为《财务专业知识》,与岗位专业相匹配。人力资源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时事、国情、法律、经济、科技、历史、人文、管理、写作等内容。
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7月11日-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临海市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临海市大洋街道河阳路319号人防大楼18楼1821室)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报考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考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入围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相应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海人才网(http://www.lhrc.com.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上述情况由我司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待遇
被录用人员的待遇不低于临海市上一年度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水平,并参照国有企业有关标准享受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和住房公积金。
六、注意事项
1.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2.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处理且不得再报考我单位。
3.本次招考关于年龄、证书(证明)取得时间、工作经历等的计算统一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按周年计算。
4.本次考试和其他国有企业招聘考试一起组织,同时笔试和面试,报考人员若同时报考多家国有企业,将因考试时间、场次冲突而无法获得准考证,无法参加笔试。
联系方式:0576-85157289 0576-85159027
该公告具体事宜由临海市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考公告。
临海市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