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州市椒江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发布时间:2024-03-30    凌华教育
  • 台州市椒江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椒江城发集团”)是区属大型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2亿元。现因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台州人才网”、“椒江城发集团”微信公众号为本次考试信息的指定发布媒体。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按职位进行招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5)受党纪政务处分或受诫勉、组织处理的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被聘用的。

    (二)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岗位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程序、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4年3月30日10:00--2024年4月8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http://zfsc.ikaowu.com/exam/1233)注册账户、填报个人信息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不接受现场、电话、传真、邮件等其他方式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提供户口簿(或集体户籍卡、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报考人员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彩色照片(若报考人员无法提供身份证,可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替代,其他的证明材料一律无效)。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

    3.有工作经验(年限)要求的岗位需同时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有社保经办机构公章)、相关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完整版(若无,请提供附件2《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可在面试前资格复审阶段提供。

    4.有职称、技能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关证书。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3月30日-2024年4月10日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招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

    2.报名期间报考者可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关注报名平台,在报名时间内进行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3.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因资格初审通过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4.招聘企业将以短信形式通知达到开考比例岗位中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 

    (五)组织考试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形式为半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折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入笔试,本次笔试全部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在开考前3天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3)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试卷:委托专业机构出试卷。

    笔试成绩于考试后在指定发布媒体上公布。

    (六)资格复审

    笔试后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椒江城发集团负责实施。资格复审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指定发布媒体上公布。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各招聘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合格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和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公派留学人员须提供公派留学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办理委托手续。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书(证件、证明)不全、不实或证书(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不能参加面试。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椒江城发集团在该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七)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3比例进入面试。如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若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则在该职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八)考试总成绩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各项成绩乘以权重之和合成为考试总成绩。若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以抽签方式确定名次。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时需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查,并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表现等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在公示前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四、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指定发布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查有实据并影响到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出现报考人员在公示前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均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二个月内需与原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与原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并到报考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人员管理

    报考人员聘用后首次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注意事项

    1.年龄计算至2024年3月30日,工作经历计算至2024年3月30日。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从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等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3月30日。如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3月30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工作经历以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工商注册的企业或法人组织出具的相关证明和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2.户籍。凭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以2024年3月3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3.学历专业。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考录专业参考目录》进行设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其学历证书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有“学信网”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不得以辅修专业报考。

    4.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市民卡、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

    5.根据相关规定,与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报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7.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8.报考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媒体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3日内反映问题,以便及时纠正。

    9.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椒江城发集团负责招聘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电话:0576-89022960)。以上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台州市椒江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附件2 《工作经历证明》样本



    附件3《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台州市椒江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9日